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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患者做了医学鉴定了,法院根据鉴某某果判了,赔偿的不多,患者又不服,申请了二次诉讼,法院会不会改判

医疗纠纷 2022-11-22 14: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改不改判是法官根据调查的事实以及一审的判决来决定的,可能会改判,可能不该判。而影响改判的决定性因素就是事实情况。至于程序错误这些对判决的结果没什么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上诉权: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 法院不可以改变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如果在鉴定结论出来后,存在异议可以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 医疗诉讼可以调解赔偿。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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