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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爷爷借给一个朋友10000元,并且有担保人,现在那个朋友生意失败,欠款不还已经两年,联系方式拉黑。怎么处理呢?

债权债务 2022-11-22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借钱不还的处理方法:当事人可以与其进行协商;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有起诉书与相关证据,其中起诉书应当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债务人长期不还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先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债权人要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债务人长期不还欠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偿还债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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