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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牌照损坏怎么办,损坏如何补办

交通事故 2022-11-22 1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牌损坏到车辆管理所进行依法补办即可。车主先到车管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车主一张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
    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机动车车牌损坏需要更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 车牌损坏补办流程:
    1、提供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2、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缴费后,等待补办完成即可。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未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号牌、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换发行驶证,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补发、换发号牌,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不变。

    补发、换发号牌期间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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