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您好!我是一名消费者,我在购买二手电动车时,货到我要退货,商家不同意,并且出现恶意辱骂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维权 2022-11-22 15: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商家的原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报消费者协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相关人民法院起诉维权。
  • 消费者在日常生活当中,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可以向消协进行投诉。消费者投诉可以采取电话、信函、面谈、互联网形式向消费者协会投诉,该投诉是有用的。但是,如果有下列投诉的,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即该投诉没用:
    (一)没有明确的被投诉方;
    (二)经营者之间的争议;
    (三)经营者事前已经向消费者真实地说明商品存在瑕疵等情况;
    (四)争议各方已经达成和解、调解协议并履行,且无新理由和相关依据的;
    (五)消费者提供不出任何必要证据的;
    (六)法院、有关行政部门、仲裁机构已受理、处理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应由指定部门处理的;
    (八)不属于《消法》调整范围的其他情况。消费者协会在接到投诉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投诉案件受理后,一般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案情复杂,情况特殊的,征得双方同意可延长至三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签完合同后,买方反悔导致货物变质的担责主体是:
    1、因货物质量不合格,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从而买方反悔的,担责主体是卖方;
    2、卖方无过错,买方反悔的,担责主体是买方。
    法律依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第六百一十一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六百一十二条
    出卖人就交付的标的物,负有保证第三人对该标的物不享有任何权利的义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鹤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