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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打孩子但没有外伤是否构成家暴

家暴 2022-11-22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打到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程度算家暴的行为。家庭暴力的含义为,存在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夫妻打架相互动手不一定算家庭暴力,如果夫妻都有负伤的就不构成一方的家暴。所谓家庭暴力是指一方对另一方的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配偶造成身体、精神等方面一定伤害的后果。
    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 《民法典》规定父母打孩子算家暴,家暴并不仅仅存在于夫妻之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会被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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