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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去世时留有遗嘱他们居住的房子留给母亲,无争议。另外当时继父单位正搞旧房改造,他也有资格购房,我们当时无暇顾及,继父也没处置,至今都是我交钱购房,如今要办房产证却让我提供各种资料,我该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2-11-22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房产继承纠纷当事人可以先行私下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中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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