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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子女还要偿还吗?

债务追讨 2022-11-22 2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母欠债,子女不需要偿还,父母的债务,应当由其自行偿还,子女不承担代替偿还的责任,除非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则对于父母的债务,子女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母欠债,子女不需要偿还,一般个人债务只能由其个人财产进行偿还,其亲属没有替他偿还债务的责任,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作为继承人,对于遗留的债务则需要在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父亲欠的债应当由其自行偿还,不会牵连儿子。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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