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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家xx公司上班四个月,试用期是六个月。现在公司因为政策问题,已经发不全工资,只能发一半不到的工资并且声明未来几个月也是这样,员工是走是留自己决定。留下的话,工资肯定是发不全的。离开的话,让我签订一份离职合同并且公司会给一份书面协议,会有半个月工资的赔偿,不过需要等到半年后才能发放,公司如果坚持不到那个时候,那赔偿大家也拿不到的。总而言之,就是不管员工是走是留,这个月的工资只能发到一半。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讨薪 2022-11-23 09: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工作一个月公司不给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举报、投诉,由劳动局责令公司支付或者依法要求该公司付赔偿金给劳动者;或者还可以去申请调解、提请劳动仲裁;或者与公司协商和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 试用期被辞退说没工资了劳动者可向单位的工会组织请求维权,单位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可申请调解,或者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一次付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需要根据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由于试用期不会不超过六个月,所以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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