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几个人和朋友一起喝酒,他最后一个人开车回家,在路上把人撞了,醉驾,几个月了,法院,交警也没联系我们,突然朋友打电话说,法院最近要给他判,他要我们的身份证正反面,说事那天晚上和他通电话的人的信息,这是什么情况

酒驾醉驾 2022-11-23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醉驾出车祸,一起喝酒的朋友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一起喝酒的朋友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如果有劝酒的行为并把对方安全护送回家,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一起喝酒的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若行为人因醉驾行为撞伤他人,但得到了对方谅解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只有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才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检察院只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酒驾撞人别人要求私了的,当事人不应当同意,应当立即报警处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是会被处罚的,属于违章驾驶行为,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
    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