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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3 11: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其及时签订;员工逾期仍不签的,则单位可以书面通知员工,与其终止劳动关系,为其结清工资,但是不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暑假工没有强制规定一定要签劳动合同,可以不签,因为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暑假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
    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第十二条
    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不签劳动合同的处理办法:
    1、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赔偿;
    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补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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