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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去世了,奶奶无单位退休工资,每个月还能领到抚恤金吗

社会保险 2022-11-23 13: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抚恤金是不可以被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的。抚恤金是职工死后发生的,是发给死者生前提供生活来源和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是国家按照相关规定对特殊人员的抚慰。而不是给死者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抚恤金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的。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抚恤金是发给伤残人员或死者家属的费用,是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特别是用来优抚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不属于遗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
    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工亡抚恤金的支付年限一般是支付到其成年,如果是父母的,从其失去劳动能力开始到其死亡结束。如果配偶再婚的,也不需要在进行支付了,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四条 
    领取抚恤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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