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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人欠网贷,会影响贷款买房嘛?

网络借贷纠纷 2022-11-23 1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无收入不会影响房贷:夫妻购买房屋时如果是以一方的名义购买,那么贷款银行在审查偿还能力时,只会审查一方,另一方无收入不会影响房贷(以夫妻双方共同名义购买房屋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五条  
    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 视情况而定。如果该贷款双方均知情,且经未贷款的另一方追认为夫妻共同贷款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需要双方共同偿还;如果是一方偷偷贷款,且用于个人消费、经营、投资等,另一方不知情也未追认的,则属于个人贷款债务,由贷款房用自己的财产进行清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个人网贷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例如,夫妻另一方事后追认该贷款为夫妻共同债务,或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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