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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欠我1000块钱,能不能立案?

债务追讨 2022-11-23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钱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所以公安机关一般是不会立案的。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只要是符合起诉条件的,不管欠钱金额是多少,法院都可以立案。当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有人欠我一千块不还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因为欠钱不还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欠钱2000可以立案,但是提起诉讼的原告必须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要有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该案件要属于受诉法院的管辖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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