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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承包农村一条马路,工程款3年了都没有下来,我可以去起诉吗

拖欠工程款 2022-11-23 22: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工程款5年还能起诉,法院会受理案件,但是债权人因超过诉讼时效失去胜诉权,债务人主张诉讼时效期间经过,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起诉应携身份证件、土地承包合同、起诉状等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带齐资料到庭举证辩论、发表意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第一百三十二条
    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因此属于专属管辖,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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