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赃款用于还债能否追回

刑事辩护 2022-11-24 05: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使用赃款还债后,如果他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可以追缴;如果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是由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财物等情形的,可以追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 使用赃款还债还能被追缴,但是如果他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可以追缴,如果他人明知是诈骗或者其他违法犯罪获得的钱财仍然收取的,则可以追缴,赃款一般是贪污、受贿、盗窃等非法获取的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 赃款还的债会被追缴,赃款是指犯罪分子以非法手段获取的钱款,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都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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