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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肯开离职证明咋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4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处理: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给员工办理,这是法律上强制法定义务,劳动法中没有规定说员工必须交接完工作公司才给办。公司拒绝给员工办理离职证明是属于违法行为。
    2、如果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先与公司沟通商量好,尽可能简单的把事情处理了拿到离职证明,避免给自己增添更多不必要的麻烦,观察公司态度。
    3、如果实在无法沟通的,只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公司不开离职证明,如果因此给员工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公司是要赔偿的,所以这时候公司会面临两个危险,第一,不开证明已经属于违法劳动法,会被追责,涉及多人且影响较大的会被面临停业整顿和罚款。第二,给员工造成经济的损失的,还需要继续被问责,给予员工赔偿。
  • 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开具离职证明的义务。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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