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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退房,房东说不退押金,但合同是错的能退吗?

房屋租赁 2022-11-24 0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东不退押金,租客一般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押金是否能退还以及退还方式要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若房东恶意违约,能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押金,同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四百零四条 以动产抵押的,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经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房东不退押金,租客可以与对方协商、请第三人调解、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 不想买了,买房押金符合规定的,可以退。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和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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