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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判决书丢了,女方行走不便,应该怎么补办

起诉离婚 2022-11-24 08: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判决书丢了,要想补办,当事人可以持身份证,到审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档案室复印离婚判决书并加盖法院公章。该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与原件的作用是一样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当事人将离婚纠纷判决书弄丢了后,不是补办,而是补领,当事人可以到下达离婚判决的法院申请再领一份离婚判决书,或可以到该人民法院的档案室凭借有效身份证件申请调取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离婚判决书遗失的补办方式:一般情况下,遗失人可凭身份证到法院档案室查阅档案,然后,从法院复印一份、并由法院加盖公章证明与原件一致、核对无误,该复印件才有效力。法律依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本院审判庭的案件承办人因办案需要,可以调借本单位归档的档案,有明文规定须经领导批准者除外。
    非归档单位因工作需要调阅诉讼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
    第十七条
    调阅或借出的诉讼档案要按时催还。还回时如发现案卷被拆、文件材料短缺、涂改、增删、污损等情况,应报告领导并及时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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