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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主是公公,离婚时,塌陷搬迁房产有儿媳的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动迁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就有份。如果之前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回迁房也属于个人财产,媳妇就没有份,但是需要给与媳妇一些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若房屋动迁之前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婚后动迁房也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媳妇就有份。若房屋动迁之前认定为个人财产,回迁房也属于个人财产,媳妇就没有份,但是需要给与媳妇一些补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儿媳对于婆家的动迁房一般没有份额,即属于婆家私有或儿子个人财产的儿媳没份,但动迁中考虑到儿媳人口因素的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动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儿媳有份,原则上由夫妻二人均分房产。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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