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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招标投标 2022-11-24 1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有两种,具体的行使条件如下:
    1、任意撤销权: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2)不属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2、法定撤销权:
    (1)赠与人行使撤销权:
    (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
    (一)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赠与合同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符合撤销赠与的情形的,赠与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一年内没有行使的,则撤销权就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条件,即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第六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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