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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石家庄市深泽县的,我在辛集市用公积金贷款买了房子,现在我想提取公积金里的钱,可以吗?

社会保险 2022-11-24 1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提取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可以提供贷款行要求的担保。法律依据:提取公积金贷款需要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借款人可以提供贷款行要求的担保。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用公积金贷款后还可以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与提取公积金之间并无联系。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符合公积金提取要求的,名下有房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用于购买住房(一手房或二手房)时交付首付、归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需要申请人已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等。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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