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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原告起诉离婚半个月了法院没有短信通知和电话通知怎么回事

起诉离婚 2022-11-24 14: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被告人无法通知到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是公告送法后,被告没有到期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作出判决离婚的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一方起诉离婚,但法院联系不上被告的,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发送法律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被告不到庭的,可依法作出缺席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被告人无法通知到的解决方式: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若是公告送法后,被告没有到期参加庭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作出判决离婚的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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