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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前给女方买的房子,离婚后怎么分割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4 14: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如果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就是其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婚前财产是法定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自动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的分配方式:
    1、婚前一人买房婚后两人还贷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且户主名只写有自己子女的,属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3、婚前由夫妻一方所购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买的房子,离婚后一般是不予分配的,仍归婚前购房的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购房人婚后有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或是双方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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