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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合同应当有哪些内容

抵押担保 2022-11-24 1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股权质押的登记要件,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股权质押的合同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依据:股权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股权质押的登记要件,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股权质押的合同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合同生效要件有:
    1、股权质押的合同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2、股权质押的登记要件,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股权质押合同的内容有: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质押担保的范围;质物移交的时间;)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违约的责任:签订合同而定时间。
    法律依据: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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