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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被拆封了怎么补办

其他 2022-11-24 17:5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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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可以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申请调取档案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

    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材料。
  • 房屋拆迁过程中,房屋拆迁协议丢失的情况下,补办流程为:带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到当地拆迁办申请调取档案。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八条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权属登记确权、房地产权属转移及变更、设定他项权利等有关的证明和文件;
    二、房屋及其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权属界定位置图,房地产分幅平面图、分丘平面图、分层分户平面图等;
    三、房地产产权登记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四、反映和记载房地产权属状况的信息资料;
    五、其他有关房地产权属的文件材料。
  • 撕毁房产证后可以申请补办。房屋产权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房屋档案馆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复印档案中的房屋图纸文件并由档案馆开具房屋权属查询证明,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补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簿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永久保存。不动产登记簿损毁、灭失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据原有登记资料予以重建。行政区域变更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职能调整的,应当及时将不动产登记簿移交相应的不动产登记机构。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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