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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车租赁公司非营运车几年报废

租赁合同 2022-11-24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运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年限(8年)报废。这类车辆从上牌登记日算起只有8年使用年限,之后需要强制报废。强制报废,不能延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等。
  • 车辆报废管理规定: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需要进行报废。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需要进行报废。其他的车辆也需按照规定的年限进行报废。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 营转非的车辆的报废年限一般是八年。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通常营运汽车的报废年限为八年,所以营转非车辆报废年限为八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六条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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