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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住廉租房,我爱人自建有36平方的房屋,我还能住廉租房吗?

房屋租赁 2022-11-25 03: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住廉租房的人买房时,应当在办理廉租房退房后买房。廉租房是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买房条件的当事人同时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
    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 廉租房居住权由房屋所有人和居住权人共同确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协商约定居住权的期限,对居住权期限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的可以推定居住权的期限为居住权人的终身。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有廉租房的人可以在办理廉租房退房后买房。廉租房是政府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具备买房条件的当事人同时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第四条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已建成并分配入住的廉租住房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其租金水平仍按原有租金标准执行;已建成未入住的廉租住房以及在建的廉租住房项目建成后,要优先解决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住房困难,剩余房源统一按公共租赁住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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