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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父,母的遗产,留给女儿,需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2-11-25 0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户口本或者可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遗嘱继承的,还需经过公证的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关于房子遗产需要公证吗这个问题,其实应该是房屋可以公证继承吗?关于这个问题,在继承发生后,一般涉及最多的遗产问题就是房产继承。房产继承,比较复杂。那么房产是不是必须通过公证继承呢。
    其实不是。房产公证是指所有的继承人达成共识,在公证处通过公证的方式,将被继承的房产放在某一个继承人名下,由这个被继承人前往房管部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一种方式。如果所有的继承人不能达成共识,就无法办理公证,只能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法定继承不一定要进行公证,只要当事人可以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并且没有遗嘱等就行,公证不是法定继承的必备条件。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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