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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哪些条件可以申请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1-25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有:
    1、损害事实的发生;
    2、损害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3、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损害赔偿赔偿的基本原则是:
    1、补充适用原则。此相当于“精神抚慰原则”。对于损害赔偿,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

    2、公平适用原则。
    3、适当限制原则。
    4、过失相抵原则。
    5、法官自由裁量原则。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应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的起诉状;按照对方人数准备的起诉状副本;被侵权人和侵权人的身份证明;医院出具的就诊单据;以及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结算单据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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