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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关于违规建筑的事情

业主维权 2022-11-25 12: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违章建筑是指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违建建筑的认定如下:

    (一)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属于违章建筑;

    (二)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三)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四)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 违章建筑的认定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违章建筑指违反法律规定而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工程设施,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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