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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房产证的房子遭法院查封

房屋产权 2022-11-25 12: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无产权证房屋应由法院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同时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房产的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八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 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不可以买卖交易。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必须提供产权证至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子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申请过户时不予受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无产权证的房屋产权清晰的法院会强制执行。法院可以进行产权调查,确认房屋属于被执行人的法院可以对房屋进行查封,同时应当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通知被执行房产的管理人或实际占有人。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七条
    查封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当张贴封条或者公告,并可以提取保存有关财产权证照。
    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
    第八条
    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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