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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如何组织合伙清算

合伙企业 2022-11-25 1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通过下列程序进行合伙清算:
    1、一般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也可以指定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进行清算;
    2、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
    4、办理注销登记;
    5、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合伙企业清算,应当由全体合伙人进行。也可以按照程序指定合伙人或者是聘任第三人进行清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企业不能注销。合伙企业不能申请破产。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六条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 法院可以在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自行成立清算组的情况下,指定成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可以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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