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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我亲妹妹借高利贷3万、现在她不还钱也不还利息、我是担保人我应该怎么办、报警有用吗还是要怎么样、急

债权债务 2018-07-17 16: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高利贷的存在是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必然驱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对于借款人来说,银行借贷门槛较高、手续复杂,而对于出借人来说银行利息过低没有投资机会,以高息放贷为表现的民间借贷逐渐兴起。
      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无效,即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的利息部分无效,但在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以内(含四倍)的利息仍然有效。
    因此,高利贷借条仅是部分无效。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解决。利息参考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重新出具的债权凭证载明的金额可认定为后期借款本金;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
    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24%,当事人主张超过部分的利息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前款计算,借款人在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 为高利贷担保也是有效的,担保人需要依照担保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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