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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有一个女儿,我媳妇不想在生了,可以去当地福利院领养一个男孩吗

收养 2022-11-26 04: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条件就是该领养人需要满足以下法定的条件:

    1、当事人无子女或者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能力,能够提供一定的教育;

    3、未患有禁止收养子女的疾病;

    4、没有法律禁止领养的违法犯罪记录;

    5、30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领养小孩要满足下列条件: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收养能力;
    3、没有影响收养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无配偶收养异性子女年龄要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还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 一个人可以去福利院领养孩子的,但需要具体如下法定条件:当事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并未身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当事人年满三十周岁,且收养异性子女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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