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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底薪多少

讨薪 2022-11-26 06: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9.5元/小时。深圳企业向劳动者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东莞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

    法律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一、广东省一类地区(广州、深圳)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20.3元/小时。广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100元/月。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二、广东省二类地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6.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20元/月。

    三、广东省三类地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
    15.3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月。

    四、广东省四类地区(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410元/月。
  • 从2017年6月1日起,深圳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030元/月增加到213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
    18.5元/小时提高至
    19.5元/小时。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213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9.5元/小时。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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