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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商品房首付交了,贷款还了两年,后面没还好像是开发商在还房贷,这样后面是什么结果?

房屋买卖 2022-11-26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首付因购房者的原因贷款没有办下来应及时提供真实贷款资料或修补不良记录,或者转寻其他商业贷款;因开发商的原因贷款没有办下来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子贷款不还的后果:前期可能会通过电话或者短信等形式进行催告,要求购房人在合理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还清款项;如购房人逾期仍不偿还或者明确表示不予偿还,银行可能会采取法律手段,比如诉讼或者仲裁。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影响房贷贷不下来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开发商、银行、个人等。下面我将为大家分析一下房贷贷款退定金相关问题:
    一、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二、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购房者的信用记录不好也会影响房贷的审批时间,甚至可能贷不了款。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退房,需要自己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开发商相应的违约金。
    三、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政府的政策或者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不能贷款,购房者应与开发商协商退房,协商不成合同上又没有约定的,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还首付及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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