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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们小区楼下,早上不到六点就开始施工,一直到晚上将近十点,而且噪音很大,算不算扰民

业主维权 2022-11-26 08: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晚上22点以前和早上6点以后施工不算扰民。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夜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
    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如果楼上邻居太吵应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处理,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居民区内户外允许噪音级昼间为50分贝,夜间为40分贝。超过晚上22点或至次日早6点即属于噪音污染,可以依法报警。
    法律依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晚上楼上扰民的时间在晚上22点到次日6点之间就可以报警。法律规定,“夜间”是指晚22点至晨6点之间的期间。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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