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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离职后公积金没有取出来。然后再另一家又续存了,我可不可以拿先前公司的离职证明去取公积金啊

社会保险 2022-11-26 09: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不继续交公积金,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一般需要员工符合退休等情形时,提供退休证明才能将其取出。法律依据:职工不继续交公积金,如果不符合法定的情形,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一般需要员工符合退休等情形时,提供退休证明才能将其取出。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不继续交公积金,以前交的不可以取出来,如果没有新的单位为员工继续缴纳公积金,已经缴纳部分封存,则需要员工等到退休时,提供退休证明才能将其取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
    (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解除合同后一个月左右能取公积金。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的一个月内办理该账户的封存业务,待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办理提取业务。部分地区对公积金离职的提取具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得提取、2年内再就业才能提取等要求。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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