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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男方买的房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6 09: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婚后买房完全属于个人的办法是:如果婚前由个人全款买的房,一般就属个人财产。如果婚后买房,办理房产证如果只有一个人名字,夫妻俩又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规定住房属于一方所有的完全属于个人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婚前买房要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1、若为男女共同出资购房的,应当注意对房产份额划分进行约定;
    2、如果是婚前一方购买,婚后加名的,应当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婚前购房,可以进行公证。一旦发生纠纷,公证书或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 婚前购买的房屋一般是夫妻个人婚前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婚前一方全款购买的房屋,一般为其个人房产。但如果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添加名字的,视为是一方自愿赠与房屋产权给另一方的行为,而且已经发生了房屋产权变动的法律效力,该套房为双方共同拥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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