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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记名股票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 2022-11-26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不记名股票也称无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它与记名股票的差别主要在于股票记载方式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只要股份持有人将股票交付给受付人后,该行为即发生法律效力,受让人即成为合法的股份持有人。但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应属非法交易。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 不记名股票可以通过交付方式转让,但是必须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记名股票可以通过背书或者是其他方式转让。此时也需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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