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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男方父亲贷?款买房能写准儿媳妇的名字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1-26 11: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房子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财产购买或者婚后以自己婚前财产购买并且自己还贷属于该一方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该付款人子女一方。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买房子可以写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是夫妻一方婚前以自己的财产购买或者婚后以自己婚前财产购买并且自己还贷属于该一方财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父母出全款购买属于该付款人子女一方。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但写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没领证男方买房写女方名字属于谁的财产的确认方式:若男方个人全款购买除另有约定外由,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财产,若男方进行贷款,但夫妻共同还贷的,则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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