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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多少

社会保险 2022-11-26 12:4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报销的费用跟很多因素有关。因地域不同,所报销的标准会有所不同。另外,生育医疗费用是有上限的,大致在5千元左右,超出部分是需要自费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如果职工要报销生育保险的,可以按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来取得休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而生育医疗费用则可按该地区规定的比例来报销,例如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的,可报销3000元、妊娠满7个月自然生产的,可报销2000元等。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生育保险费的计算方式是: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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