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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江苏海门办理过的居住证,丢失能补办吗?

其他 2022-11-26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居住证丢了需要进行补办,补办居住证需要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办理好后取回居住证。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 居住证丢了需要补办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证丢了补办流程为:
    1、到现居住地受理点填写《市居住证补办更正信息申请表》。
    2、申请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
    4、按预约日期凭回执领取居住证。
  • 身份证和户口本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
    (1)户口本的补领。 户主需凭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户口本丢失证明,直接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就可以了。
    (2)身份证的补领。
    可以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口头声明丢失补领就可以正常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明确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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