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要约邀请的效力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1-26 16: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约邀请的效力是,如果要约邀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的,则要约邀请是有效的。如果他人接受要约邀请,对当事人发出要约的,该接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要约邀请的效力认定标准:
    1、若要约邀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发出的,并且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法的,则要约邀请是有效的;
    2、若他人接受要约邀请,对当事人发出要约的,该接受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不会导致法律上的效果发生,其存在是为了让他人对自己发出要约,是一种预备行为。要约邀请的表现形式有拍卖公告、招标公告以及商业广告的宣传等。我国目前并未完全肯定要约邀请的效力,发出要约邀请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深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