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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单身女申请的廉租房,再婚了男方名下有房,廉租房能不能收回

房屋租赁 2022-11-26 17: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女方的公租房结婚后男方有房且两房在同一地的会收回。使用公租房需要承租人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或者属于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离婚了,廉租房并不一定会被收回如果离婚使得承租人已不符合承租条件,会被收回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第二十七条第二款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人死了廉租房要收回,目前我国廉租房实行的政策是只租不卖,且不受时间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一直享受廉租房政策。人死了,自然不符合廉租房的要求了,就会被收回,但如果原申请人的继承人也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那么可以不收回,直接由其继承人继续享受。

    法律依据:
    《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租住房必须严格控制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每户最低收入家庭只能租住一处与居住人口相当的廉租住房。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装修标准和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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