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夫妻离婚了男方要求女方户口迁出怎么办

其他 2022-11-26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迁户口。在男方是户主的情况下,在离婚后可以要求女方将户口迁出。女方户口迁出后,男方应当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不迁走,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迁户口不一定需要男方配合。女方想要迁出户口的,如果是协议离婚,女方可以凭借离婚证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女方可以凭借判决书或者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向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