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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吗

抵押担保 2022-11-27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担保人能追偿另一担保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
    2、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三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约定相互追偿及分担份额,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约定分担份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担保人之间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或者约定相互追偿但是未约定分担份额的,各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分担向债务人不能追偿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如果某一担保人承担的保证责任超出其份额的,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般情形下,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只要不损害债权人的利息,可以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
    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
    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
    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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