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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位六级工伤人员,现在得了脑血栓行动不方便,单位通知我返岗,不返岗就按旷工处理,并且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我行动不方便不能返岗,而且我把我的住院例已经交给单位,请问像我这样的人,单位可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1-27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首先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即按法定程序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与公司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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