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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婚姻债务 2022-11-27 10: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应该通过出具下列证据来证明:
    1、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
    2、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
    4、双方约定分居的聊天记录;
    5、一方所在地区居委会证明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分居需要提供以下证明:邻居、工作单位同事等证明双方确已分居已满两年的证人证言;夫妻中的一方居住在外的房屋租赁合同;夫妻一方的新住址以及快递收件地址;夫妻双方关于分居事宜的微信、QQ聊天记录等,上述证据都可以证明夫妻双方有分居事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根据法律规定,分居需要的证明有:一方在外租房,在外生活的租房合同等;其他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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