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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套房子要卖!收了买家8万定金!还没有签合同的!可我现在不想卖了!要退定金还给买家!怕买家狮子大开口!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2-11-27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定金买方按约履行的需要退还、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变化导致不能签定合同、双方未达成合意无法签约但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同样需要退还,卖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需要退还双倍;但买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不需要退还。法律依据:房屋买卖定金买方按约履行的需要退还、或抵作价款,因特殊情况天然要素变化导致不能签定合同、双方未达成合意无法签约但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同样需要退还,卖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需要退还双倍;但买方单方违约不能签定合同的,定金不需要退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收了2万定金以后不想卖房了的处理办法:
    1、卖方需要向买方支付双倍的定金;
    2、若买方违约的,定金可以不退还;
    3、若卖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需要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有合同的定金可以退。当事人之间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定金合同。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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